暴力取证罪和妨害作证罪有什么区别?暴力取证罪的行为对象是?
2023-05-15 17:03:12 来源:法治通
暴力取证罪和妨害作证罪有什么区别?
暴力取证罪中,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的行为对象是?
对暴力取证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同样包括了四方面: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一、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